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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创刊于1987年5月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等八大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联合创办,中国人民银行主管,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以股份制形式创办的新闻媒体。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报名。
2006年10月28日,金融时报社第一届理事会成立。理事会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银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和金融时报社等二十家成员单位组成。
办报方针:立足金融,面向经济;通过金融,反映经济。
编辑方针:准确、迅捷、权威、专业、创新。
重要地位:《金融时报》是以金融为特色的综合类财经报纸,是党和国家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和传播金融政策和信息的主渠道;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授权公布金融统计资料的惟一媒体,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指定的重要信息披露媒体。
媒介资源:《金融时报》现拥有《上海金融报》、《中国金融家》杂志、北京金时世纪广告公司、上海上金广告公司,初显报业集团雏形。报社在全国33个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以及英国伦敦和日本东京设有记者站,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中拥有一支较高新闻、金融业务素质的特约评论员和通讯员队伍。
发行渠道:《金融时报》每周一至六出版,对开12版,全国设有15个印点,海内外同时印刷公开发行。国内统一刊号CN11-0011,国内邮发代号1-124,国外邮发代号D-1033,全国各地邮局均可破季破月订阅。
金融时报科技部
金融时报科技部是金融时报社专门负责金融时报有关科技方面宣传报道的机构。金融时报科技部与众多商业银行的科技部门、电子银行部和银行卡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金融时报科技部负责金融时报每周三刊出的数字时代周刊,包括第9至12版。第9版为综合科技新闻版,全面报道金融科技领域内较为重要的新闻、动态、趋势及问题等,使其能够统领整个周刊的科技报道;第10版为电子商务版,报道电子商务及其密切相关的电子支付业务;第11版为银行卡版,报道银行卡业务与其相关的IT技术、产品和厂商,重点报道银行的银行卡业务及相关的卡组织情况;第12版为新技术版,报道应用于金融业的IT技术,同时兼顾与金融业的运行有一定关系,或有某种潜在关系的较为重要的一般通信技术、计算技术、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联系电话:010-82198262/6/7
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承认《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准会员。
截至2007年10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80家会员单位和37家准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准会员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准会员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处共有9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宣传信息部、自律部、维权部、教育培训部、农村合作金融工作联络部、国际关系部、计划财务部、热线服务部。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6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3月12日,是国家民政部批准的保险业自律性社团组织,主管单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员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和精算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常设办公机构为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转。秘书长由会长、副会长提名或公开招聘,经理事会决议通过并报监管部门核准后产生。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不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决定重大问题。协会下设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人寿保险工作委员会、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和精算工作委员会四个分支机构,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性质,设立专业工作部。协会还通过定期召开全国地方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工作。
作为全国保险行业自己的社团组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个方面:
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来约束不正当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执业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维权: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有利行业发展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呼声;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沟通,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
协调:协调协会会员间的关系,当好会员调和人;协调行业与有关行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当好行业代言人;协调会员与客户的关系,当好消费者保护人。
交流:通过协会会员间、与国内外保险业间、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反映业内动态,为会员、保险公司客户和社会公众服务。
宣传:整和资源,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强化经营者法律意识;宣传先进事迹,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关注业内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避免恶意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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